2007年7月13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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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改套路 老赖难遁形
本版策划 王树范 撰稿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杜震

  眼下,由省高院统一安排部署的夏季集中执行行动正在全省各级法院如火如荼地进行之中。
  据省高院通报,截至4月底,全省法院共收各类执行案件60709件,尚有未结执行案件37978件,强制执行申请还在源源不断地涌进法院。面对巨大的执行压力,我省各级法院早已形成一种共识:缓解执行难问题、打击“老赖”不仅需要执行人员勤奋敬业,跑断腿、磨破嘴,还需要执行制度的改进和执行方式的创新,跟“老赖”既要斗勇还要斗智。
  慈溪市法院的执行案件数是宁波地区最多的,近段时间,该院不断尝试在执行方式上进行创新,尽力啃下执行难这块“硬骨头”。

  成立财产调查组 一周至少完成40件案件的财产调查
  执行法官开着警车、带着数码相机和录音笔,穿梭在银行、土管部门、房管部门、证券公司、车辆管理所之间,今年5月,慈溪法院执行局财产调查组成立。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是调查组的专门工作职责。
  具体负责财产调查组的执行庭副庭长何旭强对调查组成立后最直观的印象是:执行人员再也不会出现“撞车”的情况了。以前一个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全由一名承办法官完成,承办法官要自己完成财产调查,因此在银行、房管部门等地方常常发生几个承办法官为了不同案件先后去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撞车”情况。现在,所有案件的财产调查都由财产调查组集中去调查,“撞车”现象自然就不会再出现了。
  不过最让他感到兴奋的是,调查组的专业味道越来越浓了,一些调查技巧也慢慢地涌现出来。有个借贷案件很能说明问题——
  陆某向别人借了10多万元钱,案件在法院立案执行后,财产调查组先去银行调查了陆某的存款,没有找到分文存款,其他地方也没有找到房产等其他财产。这时候财产调查组调转了调查方向,转而调查陆某妻子的财产。在调查了多家银行后,果然找到了陆某妻子的存款。陆某在得知法院已经掌握这个情况后,再也赖不下去了,只好归还借款。
  财产调查组成立2个月不到,查到被执行人存款56万元,房产、土地等财产价值200多万元,每一周至少对40件案子完成财产调查。
  “财产调查组由一名副庭长和4名法官组成,在人员组成和工作性质上没有什么特别神秘之处,但是这一工作机构的改革和执行程序的调整,最大的好处就是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慈溪法院执行局长朱猛波如此评价运行2个月的财产调查组的成效。

  借助警方资源 打架“老赖”被派出所移交法院
  7月9日,慈溪法院执行局将47个被执行人的情况通报给了慈溪公安局,请求公安局在发现这些被执行人行踪的时候给予协助控制。这也是法院第一次如此大批量地向公安局进行通报,这47个被执行人都是法院执行人员花了很长时间很多精力,却还是没能打上照面的“隐身人”。
  当天晚上,执行局长朱猛波就接到了公安的反馈,称有两个被执行人好像住宿在城区的一个小旅社里。机会来了,朱猛波和同事迅速出击,赶到位于犄角旮旯的旅馆。经过查证,被执行人姜某几天前确实入住了该旅馆,但遗憾的是,当执行人员赶到时,姜某已经离开了。
  找人难一直都是法院“执行难”的难中之难,在大量悬而未决的执行案件中,绝大多数存在着被执行人找不到的情况,踏破铁鞋无觅处成了执行人员最大的无奈。
  为了破解这个执行“瓶颈”,慈溪法院开始充分利用警方的优势资源:通过公安旅馆住宿登记管理系统,把找人的网撒向了全市的宾馆旅社,请公安协助在宾馆旅社留意被执行人的下落;通过慈溪境内的各派出所,请求协助先行控制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
  警、法合作让慈溪法院执行局尝到了不少甜头。今年来,通过公安提供线索,执行局找到了12名被执行人,另有21名被执行人由派出所控制后移交给法院。
  今年6月8日,慈溪观海卫派出所在处理一起打架事件时,查询了一下法院开具的拘留决定书,结果发现和邻居打架的蒋某正是法院苦寻不着的“老赖”。派出所当即通知法院,执行人员马上赶赴派出所对蒋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而此前,执行人员为了找到蒋,曾四五次在晚上或凌晨到蒋的家中守株待兔,结果都没等到。被拘留后的蒋某终于履行了还款义务。

  发动群众 治保主任靠威信让案子峰回路转
“××镇:
  截至6月29日,你镇辖区内有×件未结案(详见下表)需执行联络员协助配合,请将本通报内容通知相关村,如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等情况的,请及时与承办人联系,并请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7月初,慈溪法院执行局内勤小杜将第三期执行案件情况向全市21个镇(街道)发出通报。每个乡镇未执结案件的情况在通报里一目了然。虽然是一份通报,但对执行局来说增加了很多的工作量,不过回报也不少,因为这样做可以发动群众的力量。
  岑法官对最近执行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印象特别深。他说,要是没有当地治保主任的帮忙,这案子还不知道要拖到何时。
  那是余姚法院委托慈溪法院执行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子,被执行人是当地横河镇一个贫困户李某。几年前,李某借钱买了一辆拖拉机,不料拖拉机和摩托车相撞,驾驶摩托车的俞某被撞成伤残。经过法院判决,李某要支付俞某27万余元赔偿款。但是李某家里一贫如洗,除了3间平房,没有别的财产,李某一个月的收入千元不到,还有一个痴呆的兄长要照顾。
  法官为执行此案,找到了村治保主任王银煊。王银煊当即上门去做李某的思想工作,李某听了治保主任的话后才积极行动起来想办法。最后,李某和俞某达成了执行和解,俞某愿意一次性拿到10万元后放弃其余款项。李某东拼西凑,终于凑齐了款项,王银煊还自己掏了500元给李某。
  朱猛波说,给每个乡镇通报执行案件情况,一来可以尽量争取他们的支持,二来可以为执行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在通报2期之后,观海卫镇辖区的未结执行案件就从50多件下降到40来件。这样的情况在其他乡镇也有所表现。

  合成作战 执行不再是法院一家的事
  执行人员去银行调查被执行人的存款,而就在银行工作人员拖延查询期间,被执行人的存款被悄悄转走。这样的事情在执行中多次真实地发生过。
  得不到协助,这使不少执行人员深感棘手和无奈。不过,朱猛波颇为得意地表示,目前慈溪各有关部门对法院执行工作都配合得很好。
  5月29日,慈溪市委办、市府办转发了《市综治委关于破解“执行难”、推进“平安慈溪”建设工作体系成员单位职责》,要求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对于因拖欠职工工资或工程材料款而在案件执行的本市及外地进慈建筑企业,根据市法院的协助执行要求,对其通报备案,在案件未执结前,暂停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资格。”这一内容就是慈溪市建设局的职责之一。
  类似的规定在此文中,决非一条两条,尤其对公安、国土、工商等职能部门的协助职责给予一一列出,明确而具有操作性。
  在全市19个义务协助执行的成员单位中,甚至还包括了电视台和报社。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对一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成了当地媒体的职责。
  从5月开始,《慈溪日报》每周一都会刊登执行曝光台,电视台也开始定期滚动播出执行案件情况。国土、房管部门还开设了协助法院办理查询、查封工作的专窗。由此,法院与相关部门联系协助执行事宜时,各单位相当配合,法院充分感受到了“友军”无私支持的温暖——执行不再是法院一家的事了。
  今年3月,草拟好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协助要求以及他们的职责后,朱猛波和同事一家家地上门征求意见。“没想到,他们都相当重视,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基本都予以接受,有些部门甚至比我们还想得周到、仔细。”朱猛波说。破解“执行难”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而当整个社会都参与进来的时候,“执行难”就不再难了。